第(2/3)页 永远是第一个往前冲的那个。 「明栀。」看到她出来,大家就像是有了主心骨:「丧尸又来了,这里也不安全了,看来我们又要换地方了。」 这几天他们遇到了好几波丧尸。是要换个新的地方驻扎了。 「解决完他们,咱们晚上就走。」按照以往经验来看,越快动身越好,拖得越久,可能危险越多。 明栀咬着枪,两手并用扎紧马尾,听着外面指甲剐蹭铁皮的声音,想要速战速决。 倏地,人群里不知是谁喊了一声:「不对劲,丧尸怎么这么多?」 明栀顺着一小条窗户缝隙看过去,发现房子外面围满了丧尸,远处还有赶过来的大部队。 他们还没遇见过这样大规模的袭击。 一时间大家慌了神,下意识寻找最勇敢不怕死的那个人拿主意:「明栀,你看怎么办?硬拼不行吧。」 明栀视线扫过屋内众人。二十个人,大部分都是男人,战斗力不差,只是还有女人带个小孩,屋内时颜也不能不管。 瘸腿男脑瓜子转得快,先给出解决方案:「丧尸喜欢血腥,咱们就用血分散他们的注意力。」 立刻有人问:「哪有那么大量的血?」 似乎早就有了想法,瘸腿男努努嘴,瞥向屋内:「那不有个快不行的。就牺牲一下喽。」 人性的丑陋和阴暗暴露无疑。 奄奄一息 的时颜成了他们的目标。 对于瘸腿男的提议大家是赞成的,毕竟时颜情况摆在那,牺牲她一个,似乎是最划算的主意。 「不行。」明栀第一个持反对意见,清凌凌的眼睛毫不客气直视瘸腿男:「如果怕拖后腿,那你也没好到哪去。难道你也希望我们丢下你?」 瘸腿男瘸腿男,这个称号,自然是因为他身上的残疾。 的确不利于逃跑,需要别人分心照料。 「你!」瘸腿男噎住,生怕引火到自己身上,赶忙把问题甩出去:「那你说怎么办?」 从短靴侧面抽出一把匕首,明栀眼睛都没眨一下的划破自己手掌,然后攥拳握住,减少血液流淌的量:「你们自己选,是要活着,还是在这里等死。」 众人面面相觑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