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然后就整出来这么一出戏。 后脑的伤是刘壮打的,绳子是刘氏自己挂的,正因为有了“亲生父母”的精湛演技,所以缉事卫很容易就信了,连宋隋珠自己都很茫然,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,还以为那时候真有一个假宋隋珠出现过。 但不管怎么说,如今算是查清楚了。 以郑信的高冷,都忍不住多说了一句:“你们养了他十几年,就算是养条狗,也养出些感情来了吧?” 宋父露出了厌恶的神情。 可是又不敢在他们面前嚣张,低着眼道:“他但凡有三分向学之心,我也不会这般待他!可他如此市侩功利,我着实羞于齿及!他本就不是我的血脉,却这般肆无忌惮的败坏我宋家的名声,我岂能容他!” 羞于?齿及??? 可真是长见识了,原来年方十七岁的少年郎,赚出了这么大的一份家业,还考到了乡试第十名,是在败坏你家的名声? 那你亲儿子一事无成、与啥通啥、卖啥求啥的,不是败坏你家名声?? 你唱念作打的来了这么一出戏,不是,两出戏,不是败坏你家名声? 再说了,你家有名声?? 唐时锦迅速的扫完卷宗,就问郑信:“你骂他了吗?” 郑信愣了愣:“不曾。” 唐时锦道:“你手底下,就没有一个会骂人能骂人的??为什么不骂回去呢??” 他一脸的“这有何意义?” 唐时锦:“……” 一个陆凤楼一个郑信,不是,最主要的就是江必安,怎么就这么叫人恨铁不成钢呢?? 可是她又不能明着鼓励这种事情,毕竟这种事情一往下放就出事儿,她本意是这种人不能惯着,但是“这种”人很难界定,稍微一偏差,就有可能成为打骂嫌犯。 所以唐时锦默默的看了他十几秒,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,只叹了口气,把卷宗给了吴不争:“去,把这个给那孩子看看。” 吴不争领命去了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