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是一摞笔记本。 笔记本很大。 每一个笔记本,都像是一张床,就算是罗恩,想要将这些笔记本拿起来,也要费上几分力气。 总共九本笔记,封皮上全都用阿拉伯数字标注着序号,罗恩很容易就找到了一号笔记本,艰难的翻开了第一页。 “我来,我看,我征服——第三百六十六代黄昏王菲茨杰拉德留!” “总之,先拽个文,这样看起来似乎更有逼格一点。” 罗恩苦笑看着笔记上的文字,虽然不知道这位初代穿越者前辈原本究竟是谁,但是当你窃取了凯撒大帝的名言的时候,你的逼格就掉光了好吧……或许,听在这个世界人的耳朵里,感觉恢弘大气,但是对于咱这种穿越者后辈,只想说一句,不要碧莲! “其实,原本是不想写日记的,毕竟正经人谁写日记啊,这玩意儿就是一个黑历史,指不定什么时候你就要抱着日记本,在床上像一条蛆虫一样蠕动个不停。” “但,还是写吧,不然我怕要不了多长时间,我就会把那个秃顶语文老师教给我的知识全部送回去了……我已经快要记不清我自己和父母的长相,我不想连这些文字也给忘了。” “总而言之,我是一个穿越者,很俗套的剧情,我在网吧里熬了一夜,大早上摇摇晃晃准备回家,结果一辆闯红灯的车忽然窜了出来,我就给撞飞了……好吧,我其实也不太清楚,我和那辆车究竟是谁在闯红灯,如果是我闯红灯了,那么抱歉,给那位司机惹麻烦了。” “总之,在车祸之后,我就被送到了另一个世界。” “谁能想象,年仅八岁的我,看着自己三米高的身体的时候,我究竟是怎样一种心情,这他妈八岁?” “我经历了一段很长时间的慌乱和迷茫,逐渐理清楚了头绪,我穿越到了我曾经玩过的一款游戏里面,准确来说,是游戏时间的八千多年前。我的运气很不错,附身的这个家伙是黄昏王朝的王子,而且,还是这一代唯一一个王子,在不久的将来,我就会成为黄昏王。” “这真是一个不错的身份,虽然没有游戏可以玩,但能穿越成一个王子真的是太棒了,我做梦都想希望能过上这种生活,带着一群狗腿子,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,在街道上欺男霸女……” “可是,我还没来得及过上纨绔二代的生活,很快就发现了一个糟糕的问题,我是黄昏王朝的王族……我的长相,和正常的人类其实并没有太多区别,有胳膊有腿,有鼻子有眼,除了个头稍微大了那么一点点……” “如果只是这样,我照样还能过上欺男霸女的生活,大一点就大一点吧……” “可是,黄昏王朝的平民明显和王族不同,平民虽然也有着高大的身体,也有胳膊有腿,但是他们的身上长满了长长的鬃毛……神啊,伱知道,当我在街上看到那些浑身长毛的女人的时候,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心情?我要的是美女,美女啊,不是雌性的金刚。” 罗恩面色古怪,他对初代穿越者前辈的伟大理想半道崩卒表示了深深的遗憾。 那些黄昏族的女人,因为身上旺盛的毛发,躲过了被霍霍的命运。 “不过没关系,这个世界还有其他种族,比如说人类,精灵,兽耳娘……只要是漂亮的,我都很喜欢,我不挑食,除了黄昏族之外,其他种族全是奴隶,找几个漂亮奴隶,对黄昏王子来说,这根本算不得什么事情。” 第(2/3)页